12月1日,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通知,根据 12 月 1 日天气潜势预报,12 月 3 日起,成都 PM2.5 浓度将 大于 115 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 48 小时及以上,按照《成都市重 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 年修订)》规定,决定于 2017 年 12 月 3 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黄色预警从本周日开始执行,但周日不限行,车辆限行从周一开始执行。
具体交通管理措施如下:
1、全天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道路上通行。
2、工作日6:00至22:00,禁止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微博)公路G4201(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3、工作日的6:00至22:00,在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
记者 杜江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