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魏东谈死刑制度改革
记者 开永丽 见习记者 徐雯夏
人物小档 魏东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四川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从7月8日开始,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二审稿(下称草案)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去年10月27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和今年6月24日再次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中,草案均取消了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这9项罪名的死刑(本报昨日曾作报道)。
从去年至今,拟取消的9项死罪引发了持续的关注和讨论。这些罪名为何要取消死刑,取消这些死刑罪名后对维护社会稳定、震慑犯罪是否会带来影响?我国的死刑制度改革的趋势和前景会是怎样?昨(9)日,四川法制报记者采访了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四川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魏东。
为何取消这九项罪名?
“总的看来,这9项罪名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比较少,废除的时候反对的声音也较少,学术界、实务界等各方都较为认同。”魏东表示,对拟取消的9项罪名的性质、取消原因和重要意义,此前已经有了很多系统的论述和观点,这次列入方案的9项罪名社会危害性有限,取消死刑不会对治安形势造成负面影响。
此前有专家分析,结合这9项罪名的实际危害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已经较少适用死刑,取消其适用死刑并不会削弱相关司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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