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克隆出租车喜欢在夜里行动。”1月15日下午,记者从成都交警二分局了解到,在平安成都冬季铁拳行动中,民警深夜在金牛区抚琴西路附近挡获一辆克隆出租车,而且驾驶员身上未携带驾驶证与行驶证。根据《道法》相关规定,这位假“的哥”将面临共计15日拘留,记14分,并罚款5100元的处罚。
民警介绍,6日晚9点55分,一辆悬挂号牌为川ATR553的“出租车”,沿着抚琴西路往出城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二环路口处时,被巡逻民警发现异常,并进行了现场挡获。
经查,该车驾驶员赵某某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而他驾驶的这辆“出租车”的号牌系伪造,属于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他的车是在网上购买的。”据赵某某交代,这辆克隆出租车是他用5000元,通过网上联系一卖家进行购买的,“开了4个月左右,为了避免被逮,我一般晚上才出来拉活,没想到还是发现了。”
1月15日下午,记者在交警二分局了解到,驾驶员赵某某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行为违反《道法》第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法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伍仟元、记12分的处罚;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的行为违反《道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处罚款壹佰元、记2分的处罚。因此,合并给于赵某某行政拘留15日、罚款5100元、记14分的处罚。
记者:杨力 实习生:王爱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