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省厅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和要求,该局立足“三个规范”,加快完善司法所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效能得到明显提升。
一是规范办公场所,解决“功能”的问题。按照省厅下发的《司法所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要求,对现有办公场所进行重新规划和分区,实现功能齐全、相对独立的格局。今年为5个司法所达标建设投入17万元,规范司法所各项功能建设。下一步将统筹使用好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区财政预算资金,继续推进剩余3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二是规范业务工作,解决“标准”的问题。将司法所工作职责、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及职责、社区矫正工作职责等制度完善并统一刊板上墙。将司法所工作流程、工作规则、工作标准对群众公示。将《人民调解工作手册》、《法治宣传教育登记册》等台帐资料统一印制下发使用,有效推进司法所资料一致性。
三是规范服务质量,解决“满意”的问题。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工作理念,坚持热情、周到、细致的工作态度,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狠抓作风建设,坚持每月通报法律服务群众满意度反馈情况,每年开展一次“优秀调解员”评选,每半年开展一次服务基层工作推进会,持续推进党风政风行风的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