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最基层单位,是司法行政事业的根基所在,更是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近年来,龙泉驿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司法所队伍建设,不断强化“三个到位”,全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司法所人才队伍,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一是人员配备到位,解决“有人”的问题。编制内,通过压缩局机关人员的方式,首先保证充实基层一线,全区司法所人员编制为27名。编制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每个司法所配备1-3名辅助人员;为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全区总数达176名;为每个司法所组建配备一定数量的社区矫正志愿者,全区总数达357名;为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法律顾问。
二是人员管理到位,解决“正规”的问题。坚持制度管人,详细制定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志愿者和法律顾问等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开展随机抽查,局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室组队对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绩效考评,由局领导带队,相关科室、纪检监察、司法所共同组织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绩效考核和聘用人员是否续签合同直接挂钩。
三是人员培训到位,解决“能干”的问题。司法局每年组织1次工作经验交流会、4次社区矫正研判会、2次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会,不断提升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专业化水平。司法所每月召开1次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志愿者和村(社区)法律顾问例会,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讨论会,不断提升业务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