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龙泉驿区司法局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总体部署,立足“三个争取”,采取“多方论证、因地制宜、分期分批”的工作思路,全面落实司法所阵地建设。
一是争取区委区政府重视,解决“有房”的问题。2007年,在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下,采取“国债资金+区财政匹配资金”的模式,筹集85万元为所属12个司法所购买办公用房,面积均在120平方米以上,并且全部房屋资产登记在司法局,个别司法所达到独门独栋标准,实现了“一乡镇(街道)一司法所”集中办公目标。
二是争取街镇乡党(工)委政府重视,解决“便民”的问题。随着城乡统筹进程和城市规划改造,主动协调各街道(镇乡)党(工)委政府,通过划拨、调剂、置换等方式,将司法所搬往人员密集、功能集中或党(工)委政府办公地附近,有效解决司法所位置偏、不便民的问题,尽可能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三是争取区财政部门重视,解决“提标”的问题。自2015年以来,区司法局每年单列20万元用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逐年为每个司法所配备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专用设备。今年又重点加强司法所信息化建设,12个司法所全部接通电子政务外网,开通四川省司法行政工作平台,实现网上办公办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