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差阳错,费心费力装修的新房却是别人家的,杨某很受伤。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终,杨某、物业公司、第三人吴某找到石盘镇拆迁办,希望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帮助他们化解矛盾。近日,石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该物业纠纷进行了调解,最终成功化解。
杨某、吴某分别是石盘镇银桥花园安置小区七栋一单元402号、七栋二单元402号的户主。2017年9月底,该安置小区开始分发房屋钥匙,却不慎将上述两套房屋的钥匙错发给了杨某和吴某,杨某实际上领到了七栋二单元402号的钥匙。10月10日,杨某拿到钥匙后,随即按自己的装修方案对七栋二单元402号房屋进行了装修。10月20日,吴某到物业公司领取七栋二单元402号房屋钥匙时,物业公司才知发错钥匙,但此时,七栋二单元402号房屋已被杨某改了水电、砸了墙。直到这时杨某才发现自己装错了房屋,虽然意识到了自己装错房屋的不妥,但认为虽然改了水电路并砸掉了一堵墙,并不影响房屋的质量,决定将房屋恢复原状。而吴某认为杨某砸墙的行为导致了自己的房屋不再是毛坯房,认为杨某不仅要恢复原状,还要赔偿损失,而且由于钥匙是物业公司给的,物业公司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几方僵持不下,无法达成协议,物业公司、吴某不约而同地找到石盘镇拆迁办,希望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来化解矛盾,维护自身权益。
石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受理案件后,调解员认真分析案情,多次召集三方当事人进行和解,从邻里关系、法理关系多方分析。最终,杨某认识到自己也有责任,同意与物业公司及吴某达成和解。吴某得到各项赔偿共计15000元,其中物业公司赔偿9000元、杨某赔偿6000元,七栋二单元402号房内的装修归吴某所有,吴某不再要求物业公司及杨某对该房恢复原状。至此,该起因装修错房屋引起的纠纷圆满收场。(简阳市司法局 刘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