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的付某称,自己骑行一辆共享单车时不慎摔倒,造成右股动脉破裂,经4小时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9月14日,他将该共享单车的经营方诉至成都市武侯区法院。10月25日,记者从武侯法院获悉,付某已经与运营方达成了和解并撤诉。
付某诉称,事发于今年7月3日,当时这辆单车机械锁并没有锁住,而且左刹车把有残缺。他认为,共享单车的机械锁密码可能会被没有手机的未成年孩子打开,运营商参与公共服务,应对其投放的机械锁密码单车安全性能尽到检测、维修、管理的责任。
对此,付某要求共享单车所属公司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损失共计10万元,并要求判令被告为其运营全部单车更换安全智能密码锁,以及召回全部故障单车。目前,付某已与该公司达成了和解并撤诉。
记者 毛玉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