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是全国“烈士纪念日”,为深切缅怀革命先烈,进一步弘扬烈士精神,继承和发扬革命优良传统,大邑法院组织干警代表到县烈士陵园参加“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洗礼。
上午10时,烈士公祭活动正式开始。法院干警们同全体参加人员合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面对革命烈士纪念碑肃穆默哀1分钟,并依次向革命先烈敬献了鲜花,表达了对革命先烈的崇敬之情和深切怀念。
参加“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使广大干警增强了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意识,坚定了共产主义信念,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将革命先烈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融入到法院的审执工作中,不断强化自身素质,提升审判质效,做服务于改革发展的忠诚卫士。(肖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