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打牢人民调解发展基础,促进蒲江县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县司法局积极落实司法部提出的人民调解组织“五有六统一”建设要求,力争用四年时间全面完成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是创新“远程多功能”调解室。根据《四川省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办法》要求,统一调解室公示栏、背景墙、门牌、座牌等制作标准,并在条件成熟的调解室安装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联网乡镇调委会和县调解中心,发挥司法所和值班律师指导作用,实现在线调解纠纷、在线法律咨询与在线业务培训功能兼用。两年来,建成规范化村级调解室65个,其中,联网视频调解系统13个。
二是实行调解员“等级化”管理。为充分调动基层调解员工作积极性,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人民调解员定期进行业绩考核,司法行政部门依据考核结果,每年进行一次等级评定,评定等级分为首席和一级、二级、三级,连续三年被评定为“二级及以上”的人民调解员进入乡镇调委会储备人才库,对表现特别突出的,授予“人民调解能手”称号。目前,“二级及以上”人民调解员12名,“四川省人民调解能手”1名。
三是推进“O2O”工作模式。健全完善纠纷信息报告、纠纷排查调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讨论、预防矛盾纠纷激化、案件回访等12项常态化工作制度,建立以《人民调解归档立卷指引》为基础的业务登记制度,规范统一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登记、重大纠纷案件登记、“随手调”等6类工作台账和1套调解卷宗,推广使用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从申请调解到案件办结“线上线上”同步进行、互相印证。 (李艳茹 杨文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