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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冰”们写诗,版权归谁?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17-07-07 10:49 】 【来源:四川法制报】
  “青蛙儿正在远远的浅水,她嫁了人间许多的颜色”。

  如果不加告知,你能想象这样的诗句并非人作,而是出自 人 工 智 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英文缩写为AI)产品——微软“小冰”之手吗?

  7月5日,微软(亚洲)互联网研究院宣布放弃小冰所著诗歌版权,开启人工智能与人合著新模式。公告称,小冰会完成初步创作,人类在此基础上完成创作,并且人类能独享该诗歌最终作品的全部权利。

  此前5月19日,国内某出版商发布了“小冰”创作的诗集《阳光失了玻璃窗》。这部诗集全部由“小冰”独立创作,其中不乏“幸福的人生的逼迫,这就是人类生活的意义”这类充满哲理思辨性的诗句。“小冰”写诗、“AlphaGo”问鼎,当人们惊叹于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时,一个新的问题出现:人工智能的创作是否享有知识产权?微软(亚洲)互联网研究院宣称放弃小冰所著诗歌的版权,依然没有解决的问题是:在现行《著作权法》框架内,谁才有宣布放弃版权的主体资格?

  随着人工智能在新闻、音乐、美术等领域的应用日渐广泛,其创作的版权归属问题亦逐渐呈现。“小冰”们写诗,版权归谁?即使在人工智能尚未发展出独立意志的当下,讨论这个问题也并非空中楼阁。

  人工智能可否作为著作权人?

  《阳光失了玻璃窗》的作者署名为“小冰”,是否可以认为“小冰”享有著作权?讨论人工智能创作的版权归属,首先应厘清的就是“人工智能是否可以作为著作权人”。

  对此,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法学博士徐秉辉告诉记者,据《著作权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因此,诗集《阳光失了玻璃窗》署名是“小冰”,则“小冰”就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四川博绅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凊则持另一种观点。她认为,小冰不是《著作权法》上规定的享有著作权的主体。因此,人工智能的创作成果,其著作权应属于其设计者或使用者。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由微软(亚洲)互联网研究院宣布放弃版权是合法的。

  李凊解释说,根据《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应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显然,“小冰”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类。李凊认为,“小冰”的作品应认为是法人作品更为恰当,其著作权应归属于创造设计它的公司。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熊琦持有相同看法。熊琦认为,对于新出现的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在肯定其最低限度创造性的基础上,完全可以将人工智能的所有者视为作者。

  人工智能创作是否成为作品?

  构成著作权的要件除了权利人,还有作为载体的作品。人工智能的成果,是否成为《著作权法》规定意义上的作品,享受著作权法保护,亦有待讨论。

  对于“小冰”的诗作,网友“之于式”认为:“诗是一札有感情的苇草,用不着人工智能分析亿万次数据才能胜过它;一些语法的倒置、一个不甚高明的鉴赏就足以以假乱真了。”

  李凊认为,是否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应看重“独创性”。无论“小冰”的创作质量如何,甚至是否符合“诗”在本体上的意义不重要,只要是其具备独创性而非剽窃抄袭,就可算作是作品,受法律保护。“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可版权性’认定,需要通过独创性的其中要件——创造性加以认定。通过考察其作品最低限度的创造性是否由人独立完成,才能加以判定。”熊琦表示,人工智能创造力的根本还是人在数据建模过程中通过训练赋予人工智能价值取舍,正因如此,人工智能才能从结果上看似拥有了类似意识和智能的可能,最终将数据信息经过选择和编排形成可供欣赏和理解的各类作品。

  兰台知识产权团队的陈明涛、王涵两名学者则认为,人工智能创作物的“可版权性”问题,应在版权立法目的指引下,结合思想与表达二分原则和独创性原则,综合考量。版权法保护的是思想表达,不是思想本身。不管是设计人工智能的思想,还是算法本身,都无法获得版权法的保护。但是,算法背后的代码呈现,可以作为计算机软件获得版权保护。

  现行知识产权法律或需反思?

  人工智能的发展对法律制度提出了挑战,首当其冲的就是知识产权法。“人工智能的发展必然会导致知识产权法律主体关系的变化,甚至可以说我们必须站在人的立场为新的物种立法。”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袁秀挺认为,关注人工智能创作成果的归属,也是为包括民事主体制度在内的法律的变革作出探索。”

  上海交通大学教学发展中心凯原法学院分中心主任刘永沛也提醒:在将来的某一天,也许人类需要做好人与机器人两个并行世界的法律保护准备。

  不同的声音也存在。华为首席法务官助理王景亮认为,即使机器人真的可以像人类一样创作,鉴于机器人并非人类,法律不见得需要对这些成果加以特殊保护,因为这并非知识产权立法的初衷。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工智能在现阶段对法律的影响应该是比较有限的。◎结语

  目前,世界各国已开始积极修订法律,尝试在人工智能突飞猛进的时代寻求平衡。我国对人工智能的创作的原创性及享有的著作权利还存在一定争议,但随着人工智能创作的逐渐增加,人工智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也会相继完善。

  人工智能,绝不会成为知识产权的桎梏和终结。

  本报记者 蒋京洲 综合
编辑:李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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