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王莉,女,汉族,1980年5月出生,现任省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副处长。曾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十佳公诉人”“四川省十佳公诉人”“四川省五四青年奖章”“四川省三八红旗手”。荣记个人一等功一次,多次荣记个人二等功、三等功。
从检15年,从偷鸡摸狗的小案,到有全国影响的大案,陈王莉办理过无数案件。2009年7月,孙伟铭无证醉驾案被媒体舆论、社会大众广泛关注而轰动全国,被告人孙伟铭一审被判处死刑。作为二审承办人,陈王莉在庭审时以沉稳的出庭表现和专业素养赢得肯定。陈王莉也因此名声鹊起,办案组被荣记“集体二等功”。
“检察事业是我一生钟爱的事业”,凭着这份热爱,陈王莉边办案边探索边实践。从2005年探索量刑建议到2008年的刑事和解、2010年的附条件不起诉、2012年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陈王莉带领着她的团队一路探索一路呼吁。现在,陈王莉又站在省检察院更高的平台上,继续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