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韬 孙怿 本报记者 陈博
社区简介
近年来,金堂县梅林社区坚持围绕“法治梅林·幸福家园”这一主题,不断完善社区法治建设和社区管理途径,建立多支队伍,让矛盾纠纷调解、居民学法用法的能力不断释放,形成了良好的法治社区、和谐社会的氛围。
赵镇梅林社区地处金堂县的老城区,曾经是个卫生环境“脏乱差”、治安状况差,老旧院落多、历史遗留问题多的社区。但自从2010年开始,社区书记徐东、居委会主任陈波等新一届的社区领导干部的“注入”,让梅林社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并在今年荣获成都第二届“法治示范社区”。
是什么让梅林社区从一个“三无院落”居多、历史遗留问题多的社区变成了法治示范社区?11月16日,“法治社区·成都行”报道小组来到梅林社区,对社区这几年来主要开展的法治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了解和采访。
普法教育 社区有“三支队伍”
以徐东为社区书记的新一届领导班子认为,要想把社区建设成一个民主、规范并富有朝气和活力的“小社会”,就必须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让居民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在其中慢慢生成并发酵。
社区十分重视队伍建设。尤其是近两年来,社区健全了法治宣传教育领导机构,不仅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建立了以书记徐东,居委会主任陈波,社区工作人员、驻社区民警、社区法律顾问为主的社区普法讲师团。
徐东告诉记者,他们的普法讲师团在20人左右,每季度会组织社区居民进行一次集中的以法治宣传为主题的培训,引导群众强化主人翁精神和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同时,社区还组建了一支法律宣传小分队,由社区民警、律师、志愿者等组成。他们会利用院落坝坝会向居民宣传法律知识、发放普法资料、播放法治电影等。
另外,还有一支队伍比较特别,他们是一帮富有文艺细胞的社区居民,能把小品、三句半、舞蹈、快板等文艺展示形式,融入法治元素,这就是社区自己的普法宣传文艺队,每到过节,他们就会用文艺表演,宣传禁毒、敬老以及其它相关的法律知识,传递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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