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人民法院书记员 何鸿屿
周卫东庭长49岁的生命定格了。而我,竟成了他一生中最后的一任书记员。逝者长已矣。可他作为法官的点点滴滴,依稀就在眼前。在与他共事的那些日子,他亦师亦友,使我许下心愿:做法官,当如周卫东。因为,他就是一名“种子法官”,像充满力量的种子,传递着正能量,传播着公正、理性。他过硬的业务素质,高尚的人格魅力,为法徽增光,为党旗添彩……
我知道,当周庭长还是一名执行法官时,每年都会去孔凡其老两口家里数次,面对这一对家徒四壁、靠低保度日、还不上7万多元交通事故执行款的老人,他自掏腰包给他们买肥料,号召众人为他们摘果子,四处奔波为他们的水果找销路。我们都觉得这不是法官责任范围内的事儿,周法官却说,只有他们的日子好过起来,才有能力还得上执行款,案子也才能顺利了结。法官应该这样做。
我还知道,金堂曾经有一对水火不容、老死不相往来的母女,令当地村社干部、审理法官无可奈何、无计可施。那时候的周卫东法官,却义不容辞地站了出来,拉开了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势,家里、田里、地里跟这对母女打起了持久战。最终他赢了,女儿把母亲接回了家,抱头大哭、重归于好。而这个案子标的额不足300元。周法官却说,300元是小钱,母女的情分、家庭的和睦却是大事。法官应该这么做。
2014年7月,金堂县三溪镇的一对夫妻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这本是一起简单的案件,但周庭长从承办法官处了解到,这对夫妻有一名正在读中学的儿子,并且成绩优异。于是,周庭长找到当地政府,请他们做好对这名未成年人的监管;找到民政部门,请他们保证那个孩子能吃饱穿暖;联系了临近乡镇的学校,给孩子换一个教育环境,尽可能降低因父母犯罪给孩子带来的负面影响。办完案件,他大可放松下来,不过问这些事情。但他说,孩子本因有属于他的美好未来,保护他们健康成长,法官应该这么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