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由飙车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不时见诸报端。2009年5月7日,杭州大学生胡斌超速驾驶一辆改装的三菱轿车,将正在过马路的大学生谭卓撞死。2012年5月26日,深圳一男子酒后超速驾驶跑车,先后撞上两辆出租车,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
不难看出,飙车现象大多发生在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经常发生在夜晚、凌晨时段。“飙车党”多为年轻人,家庭经济条件好,争强好胜,有恃无恐,通过飙车寻刺激、找乐子。从近年来交管部门查处的案件看,“飙车党”往往还存在酒驾、醉驾、毒驾、非法拼装或改装机动车等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大,群众深恶痛绝。
针对飙车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各地交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飙车、拼装或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笔者认为,“飙车党”不仅突破了驾驶人职业道德底线,而且严重威胁群众生命安全,公安机关应坚决予以打击。
治理“飙车党”应从源头抓起。交管部门要通过播放视频、摆放展板、讲解案例等方式,广泛宣传飙车的社会危害,对查处的典型飙车案件进行曝光;要将飙车案例警示教育纳入安全文明驾驶考试内容,让新申领驾驶证的驾驶人集体宣誓,抵制飙车行为;要准确掌握飙车线索,联合治安、巡警、特警、禁毒、派出所等警种,在飙车多发时段、路段开展飙车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飙车、酒驾、醉驾、毒驾、非法拼装或改装机动车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对拘留、判刑的违法犯罪分子进行以案说法,让其深刻认识到飙车的社会危害,吸取教训;车管所、车检机构和道路巡查民警要严把车辆入户关、检验关、查处关,及时发现、查处非法拼装或改装的机动车。
(季宏林 作者单位:安徽省无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