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扑克相信大家并不陌生,这种发源于美国的运动日前被有人用来干违法犯罪的勾当。2013年,公安部明确了将存在“抽头渔利”的“德州扑克”定性为赌博行为,为打击这种新型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支持。
去年,一家名为“成都市融通益智文化传播公司”通过互联网、微博发布德州扑克俱乐部信息,招揽人员前往位于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89号“格林兰德州扑克俱乐部”内打德州扑克。俱乐部老板吴老二(化名)并不是为大家提供打扑克的场地,而是打着俱乐部的幌子开设赌局。“前来打牌的人员,每次赢钱老板都要抽头5%。”该场所开设仅几个月时间,吴老二及其同伙便坐收渔利58万多元。
2013年8月,成都警方对该俱乐部采取行动,现场挡获涉赌人员37人,其中赌场股东3人,赌场工作人员13人,查获筹码面值20余万元,现金5万余元。日前,高新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对5名被告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2年不等,并处罚金5万至2万不等。
耿SIR说:
德州扑克耍起安逸那是没话说,
但你偏偏要把游戏拿起来赌博。
坐享渔翁之利日子过起好快活,
但是触犯法律看你咋个抹得脱。(俸奎) |